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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2018-07-10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申报通知,本项目采取先确定资助项目再进行人员选拔的方式,人员依托项目派出,详情如下:

  (一)项目介绍:
  本项目旨在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 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相关单位需根据确定的程序和办法先行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获批项目单位根据确定的人选要求,进行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录取。获批项目暂定执行期三年,各单位须对执行项目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9月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攻读学位研究生的学费原则上由国外合作机构提供。
  如申报项目的国外合作机构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已签有由外方提供(或免除)攻读学位研究生学费的合作协议,原则上不资助学费;如国外合作机构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资助学费的,纳入或参照协议规定执行。
  对特别领域攻读学位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资助学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攻读硕士研究生:12-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具体以留学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为准;视情况选派少量访问学者、博士后。

  (四)申报时间:
  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科(纸质版交至新校区1895行政楼A325;电子版发送至pas@tju.edu.cn)。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8年10月起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12 月公布获批项目。

  (五)申报材料:
  1.《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
  2. 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表(电子版,仅填写推荐意见即可)
  3. 双方合作协议(有效期内)中外文扫描件(电子版)
  4. 项目管理办法(电子版)
  5.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电子版)
  项目实施办法及相关表格材料,可参考附件或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chuguo/s/1298。

  (六)人员选拔:
  各单位需统一组织被推荐人员于2019年4月20-25日(应于当年派出)和 11 月 20-25 日(次年 7 月底前派出)登陆 国家留学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 index.jsf)进行网上报名,并将被推荐人员名单等有关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及面试(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录取结果分别于 2019 年 5 月和 12 月公布。

  工作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马海燕
      吴璐颖
  电  话:85356059
  邮箱:pas@tju.edu.cn
  或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直接联系。
  联系人:王国鹏
  联系电话:010-66093947/66093974
  Email:cxxm@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附件:
        
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pdf

        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pdf

        项目申请书.doc

        信息采集表.xlsx

        提交材料清单及方式.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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