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申报通知,本项目采取先确定资助项目再进行人员选拔的方式,人员依托项目派出,详情如下:
(一)项目介绍:
本项目旨在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
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相关单位需根据确定的程序和办法先行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获批项目单位根据确定的人选要求,进行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录取。获批项目暂定执行期三年,各单位须对执行项目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9月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攻读学位研究生的学费原则上由国外合作机构提供。
如申报项目的国外合作机构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已签有由外方提供(或免除)攻读学位研究生学费的合作协议,原则上不资助学费;如国外合作机构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资助学费的,纳入或参照协议规定执行。
对特别领域攻读学位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资助学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攻读硕士研究生:12-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具体以留学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为准;视情况选派少量访问学者、博士后。
(四)申报时间:
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科(纸质版交至新校区1895行政楼A325;电子版发送至pas@tju.edu.cn)。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8年10月起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12
月公布获批项目。
(五)申报材料:
1.《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
2.
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表(电子版,仅填写推荐意见即可)
3. 双方合作协议(有效期内)中外文扫描件(电子版)
4. 项目管理办法(电子版)
5.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电子版)
项目实施办法及相关表格材料,可参考附件或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s/1298。
(六)人员选拔:
各单位需统一组织被推荐人员于2019年4月20-25日(应于当年派出)和 11 月 20-25 日(次年 7 月底前派出)登陆
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 index.jsf)进行网上报名,并将被推荐人员名单等有关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及面试(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录取结果分别于
2019 年 5 月和 12 月公布。
工作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马海燕
吴璐颖
电 话:85356059
邮箱:pas@tju.edu.cn
或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直接联系。
联系人:王国鹏
联系电话:010-66093947/66093974
Email:cxxm@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附件:
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pdf
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pdf
项目申请书.doc
信息采集表.xlsx
提交材料清单及方式.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