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院内研究生和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进一步提高地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教师队伍的国际竞争力,学院决定设立“天津大学地科院国际交流基金”,资助和支持本学院的在校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赴国(境)外进行联合培养;资助全职教师赴国(境)外进行合作研究及邀请海外高水平外籍学者来校短期交流。本基金设立时间为2017年至2020年,每年总额度不超过20万元。
考虑到2017年为本基金首年启动,申报截止日期延至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请有意申报的师生于截止日期前提交申报表及相关附件,学院将统一组织评审。获得资助者须于项目执行完毕后两周内提交总结及相关材料。
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
天津大学地科院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