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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关于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2-23

各学院:

       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申报进入冲刺阶段,为做好申报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作单位盖章

       天津大学老师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项目的,请携带申请书并填写《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与外单位申报项目加盖校章申请表》(见附件1),经学院审核盖章后,到新校区综合服务大厅29号窗口办理。涉及到天津大学的老师全部需要在签字盖章页亲笔签名。请准备申请书的基本信息部分(封面至预算说明书页面)一份供学校留档。

二、正在入职过程中的教师申报基金

       近期尚未完成入职的老师咨询申报事宜较多,建议已达成工作协议正在办理入职程序的老师可按照校内人员申报;对于有接收意向尚未形成工作协议的老师可按照无工作单位人员依托天津大学进行申报(注意:此类根据指南需要提供相关附件);对于尚未达成接收意向的老师不同意申报;在读博士生(未拿到博士学位)不能申报。

       请各学院统一梳理此类申请人的信息并给出申报意见,确保申请人资格符合指南要求、信息真实完整,获批的项目能够顺利执行。科研院将根据学院意见进行审核并报领导进行审批。

三、材料提交事宜

       校内提交纸质材料的截至日期为38日下班前,请各学院统一进行报送,申请书两份,形式审查表(见附件2)一份,学院申报清单(加盖公章)一份。

       卫津路校区请提交至会议楼一层公用办公室,北洋园校区请提交至校行政楼B209房间。

四、请各学院继续做好申报组织动员、学术审查、形式审查相关工作,确保申报数量质量。

 

联系人:杨博  徐耀仙

联系电话:27403763 

 

科研院基础与计划科 

20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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