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按照《天津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天津大学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地科院”)全面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地科院制定的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18年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地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本学院要求:
1. 只限英语考生报考。
2. 环境科学、地球科学、大气科学、水文与水资源专业及其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的考生优先考虑。
3.只接受硕士阶段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每年10000元。
四、奖助学金
参照《天津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五、申请审核程序
A 申请阶段
按照《天津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流程。
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0日-2018年3月1日
报名网址:
登录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招全日制博士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可先查询2018年列入博士招生目录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18年博导查询系统),后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
注: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jpg格式证件照,推荐像素宽度150 *高度210,照片大小为不超过20k。
申请材料除《天津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材料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内容的英文形式电子版及纸质版资料各1份:
(1) 简历;
(2) 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如所在高校不能提供英文版成绩单,请自行翻译);
(3) 硕士论文/在校生论文详细摘要及主要成果(不超过1000字)。
B 审核阶段
(一)多元考核
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外国语考核办法:
外国语水平满足以下情况之一,认定外国语成绩合格(以下外国语成绩应为2013年1月1日之后获得),其考核结果仅供审核参考。
1.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百分制的60)分以上;
2. TOEFL成绩在80分以上;
3. 雅思成绩在5.5分以上;
4. 取得境外学士、硕士学位的考生。
5. 取得外国语成绩符合要求,但超过年限者,或者没有以上外国语成绩的考生,需在天津大学研究生数字化教学(e-Learning)平台进行外国语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合格线,则视为符合外国语水平要求。具体测试方式按照《天津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6. 针对导师团博士招生、面向本校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的两类考生,由学院招生小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对其外国语成绩做统一认定给分,此类考生无须再参加e-learning考核。
综合考核办法
1. 考核方式:考生进行研究成果与研究计划介绍,再以专家提问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外语水平、科研潜力等。
2. 考核环节:
考生现场展示:考生进行研究成果与研究计划介绍(PPT展示10分钟,提问10-15分钟,包括已发表的论文、专利、获奖等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思路和计划)。
综合考核面试:分为专业外语能力面试,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专业前沿知识及操作技能(含实验技能和对色谱、质谱等仪器的熟悉程度等)面试及考生综合素质面试。
3. 分制:总分为100分,总成绩=研究成果与研究计划成绩(权重30%)+专业外语能力面试(权重10%)+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权重20%),专业前沿知识及操作技能成绩(权重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权重20%)。每位专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将所有专家的总分数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最终成绩。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未通过初审的考生不能参加考核环节,未参加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核环节各单项成绩均不低于60分,否则可认定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3.遵循报考导师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调剂原则
若博士名额仍有空缺时,未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申请进行调剂,经接收导师同意后,方可被录取,否则将不予录取。如考生不接受调剂,可视作自愿放弃录取名额,本年度不再录取。
七、监督机制
(一)学院审核监督小组:我院将成立不少于5人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初评,该评价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综合考核环节有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二)申诉机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开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凡对招生过程有异议的考生可将意见反馈至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申诉。
(三)拟录取结果将在地科院官网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申诉渠道:申诉电话022-27405053;邮箱tju_isess@tju.edu.cn。
六、其它事项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十六教学楼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212办公室。
邮编:300072 联系电话:022-27405053。
联系人:李老师
Email:tjuisess@163.com
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办法中的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相关链接:《天津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zb.tju.edu.cn/xwzx/tkbs_xw/201709/t20170915_298730.htm
天津大学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