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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2019-03-15

根据3月15日天津市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会要求,结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调剂方案。

一、调剂专业及名额

调剂专业

调剂名额

地球化学(070902)

5

环境科学(077601)

2

二、调剂条件

  1. 考生须达到一志愿专业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并且达到我校调剂专业分数线,同时满足教育部及天津大学2019年相关调剂政策。

  2. 仅接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调剂考生,外国语类型为英语。

  3. 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未进入复试或复试未被录取。

  4. 接收校内和校外符合条件调剂的考生,对专业的要求具体如下:

        地球化学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与调入专业相同(地球化学)或相近的专业(地学类)。

        环境科学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与调入专业相同(环境科学)或相近的专业(化学类)。

原则上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及内容与天津大学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相同者优先。

满足以上条件,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

三、申请办法

所有满足调剂需求的考生,请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12小时内将“天津大学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选为第一志愿调剂学院(学院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接收申报时间)。

四、其他说明

  1. 志愿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可参考地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第一批次复试通知要求,提前准备复试材料;请仔细查阅我院复试科目等相关信息。

  2. 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tju.edu.cn)及地科院官网(earth.tju.edu.cn)相关的调剂信息、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录取办法等。复试相关手续请咨询地科院并按要求办理。

  3. 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后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方能录取。

  4. 将根据调剂报名情况进行两个专业的复试安排和调整。复试最终结果综合考虑校内外调剂录取名额,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复试批次,具体以地科院官网通知为准。

  5. 其它未明确事宜按天津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6. 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查看邮箱。如有问题请拨打022-27405051(王老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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