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地科院教代会分团在第十六教学楼601会议室召开会议,围绕《天津大学章程修正案草案起草说明》以及《天津大学章程修正对照》开展讨论。讨论会由教代会主任、地科院副院长李晓东主持。
与会代表集体学习了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认真了解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代表们一致认为《天津大学章程》作为学校的“根本大法”,与时俱进修订章程对逐步推进学校依法依规治校、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和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代表团成员结合报告内容和工作实际开展深入的讨论,并就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国际交流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